政府信息公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质疑答复实施细则》解读

发布时间: 2019-12-11 13:50:28  
分享到:

打开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即可

  为切实落实《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以下简称94号令)新规定,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规范相关方行为,为政府采购参与者提供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专业化平台,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质疑答复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规定了有效质疑提出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如质疑人主体资格,质疑函的形式、内容要求和递交方式等,以及对虚假、恶意质疑的处理方式,引导供应商合法合理行使质疑权;细化了质疑答复的具体要求,如质疑答复主体,质疑复核原则和答复期限等,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答复行为。相较94号令,实施细则还增设了询问章节,明确询问答复的主体、时限、方式和注意事项,引导供应商通过更便捷高效的方式解决简单问题。





信息来源: 国管局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500000088 蒙ICP备19003057号-1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996号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敕勒川大街1号 
邮编:010098 联系电话:0471-4864792  
邮箱:nmgjgswglj@163.com

本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