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维修项目工程设计 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维修项目工程设计。欢迎受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维修项目工程设计
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 管理局2020年维修项目 工程设计 | 1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500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设计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发送至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邮箱并电话通知工作人员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不需到场。资料送达时间以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邮件正文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资料接收邮箱:liuhaocd@126.com):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
(3)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
(4)设计负责人建筑设计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
注:1.以上所需提供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供应商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四、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3日 下午4:30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竞标时间:2020年8月3日 下午4:30
竞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http://jgsw.nmg.gov.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
联 系 人:刘浩
联系电话:0471-4826625 13488513656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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