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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性资料库房维修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9-24 11:4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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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过渡性资料库房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过渡性资料库房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预算金额:615558.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过渡性资料库房维修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15558.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15558.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B08010000房屋修缮

过渡性资料库房维修改造

1(项)

详见询比文件

615558.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完成全部施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供应商报名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如未按照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5日至2025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件(免费)获取。

方式:获取询比采购文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注:网上获取:向指定邮箱erzhongxin2168@163.com提交加盖公章的上述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邮件主题为本项目全称,邮件正文部分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发送成功后请及时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进行上述材料审核,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须调整后重新递交获取询比文件的资料。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询比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后勤服务中心四层会议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青城巷8号)

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现场提交:

(1)供应商如采用现场提交响应文件,按询比采购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提交时间:同询比响应截止时间前

(3)提交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后勤服务中心四层会议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青城巷8号)

五、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后勤服务中心四层会议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青城巷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官网(http://jgsw.nmg.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后勤服务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青城巷8号

联系人:李乐

电  话:0471-4862185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后勤服务中心

2025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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