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东河小区餐厅消耗品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采用询比方式组织东河小区餐厅消耗品采购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东河小区餐厅消耗品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280000.00元(注:预算金额为采购人预估年度采购金额,具体以实际采购为准)
3.服务期:服务期一年。
4.交货地点:呼和浩特市东河小区
5.采购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开标后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其他要求:在呼和浩特市区内有不小于100平米仓库或门店,有不少于1辆专用配送车辆,有不少于1名专业配送人员。
三、获取询比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09月19日至2025年09月2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将获取询比文件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nmgguogang@163.com,邮件正文部分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压缩文件需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命名。工作人员将对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无误后工作人员将以邮件的形式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询比文件并致电通知。
获取询比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办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提供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诺书内容为:我单位郑重承诺:我方提交的所有资料均是真实的,如所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我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不利后果。)
注:(1)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原件指原发证机关所发的证件。扫描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否则须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后果。
(2)要求“签字”的,需要对应主体亲笔签名,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无效。
(3)在本公告规定的获取询比文件时间内,供应商将以上所有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nmgguogang@163.com)。
四、询比文件售价
本次询比文件的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学苑东街与腾飞路交汇口东河小区
开标时间:2025年9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学苑东街与腾飞路交汇口东河小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学苑东街与腾飞路交汇口东河小区
联系人:朱辰辰
联系电话:13674718975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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