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区供暖加压站电气控制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询比公告
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区供暖加压站电气控制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UPZBCG-250901
本项目为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区供暖加压站电气控制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一后勤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区供暖加压站电气控制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概况:更换供暖加压站内两台水泵控制柜,两台配电柜及一台电容柜,详见询比文件。
3.预算金额:120000.00元。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5.供货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
6.供货安装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8.免费质保期:2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
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询比文件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询比文件,供应商将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nmgxz01@163.com)。资料齐全后,代理机构将询比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2.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9月12日09时00分至2025年9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以代理机构邮箱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供应商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下列资料,按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1)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自拟;
(5)提供“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的承诺(格式自拟)。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标时间、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17日上午09:30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竞标时间:2025年9月17日上午09:30
竞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nmg.gov.cn/)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一后勤服务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
联 系 人:高增恒
联系电话:0471-4865597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 系 人:乌仁图亚、张旭东
联系电话:0471-6235889
电子邮箱:nmgxz01@163.com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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