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2025年采购代理机构审核结果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秉承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2024-2025年度拟实施项目提交审核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管理局于2024年3月27日在部门网站发布征集采购代理机构公告,截至报名时间截止,共有21家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资料。
2024年4月24日,管理局抽调本系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3人、监督员1人组成审核小组,对上述21家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小组首先分别对21家采购与代理机构进行资格性审核,经审核,各采购代理机构均符合要求。
二、审核规则
(一)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营业执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备案证明;代理服务费收费承诺函5项资料的,得60分,视为资格审查合格,有缺项的企业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第二个评分环节。
(二)进入第二个评分环节的企业,主要从开评标场地、主要业绩、团队人员资质、管理制度、增值服务、响应时效等方面进行评审,满分为40分。
三、审核结果
经审核小组审核,以下20家采购代理机构纳入管理局代理机构范围。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
特此公告。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