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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内蒙古自治区2023-2024年度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3-18 04:5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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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宣传推介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按照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遴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各地区、各部门审核推荐,经公开答辩和专家评审,拟推荐呼和浩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7家单位编制的案例为我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现将示范案例编制单位名单予以公示(附件1)。

公示时间为2024318日—32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电话、传真、邮件、信函等形式向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内容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471-4826821(兼传真)

电子邮箱:nmggjjnc@126.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

邮政编码:021000

附件:2023-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拟推荐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3月18日     

附件下载:

2023-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拟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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