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对申报2021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81号)要求,现对申报2021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4日至6月30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申报人员有异议,可以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管理局人事处实名反映。
受理电话:4824282。
附件:
2021年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地质、测绘系列)
2021年6月24日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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