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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职 责
(一)承担全区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等工作,落实自治区节能减排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和任务。
(二)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年度计划和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全区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
(四)负责自治区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区本级公共机构节能专项经费的管理。
(五)指导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主管部门开展本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的有关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考核评价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