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公务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培训
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夯实公务用车安全管理基础,全面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与规范操作能力,近日,兴安盟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邀请交警为全体公务用车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培训。

培训采用“案例警示 + 法规解读”形式,通过播放典型交通事故现场视频、展示事故图片的形式,直观呈现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危害,让参训人员身临其境接受安全警示教育。同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剖析闯红灯、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公务出行中易忽视的违法行为,详细解读醉酒驾驶、酒后驾驶的法律认定标准与处罚措施等实用知识,将“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深植每一位参训人员心中。

培训会议就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安全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一是严守法律底线,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作为行车准则,严格规范驾驶操作,坚决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二是树牢安全理念,始终把“安全第一”放在首位,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三是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酒后驾车等违规违纪行为,维护公务用车良好形象;四是规范操作流程,熟练掌握公务用车APP使用方法,严格执行车辆调度流程,确保公务用车高效、有序运行。
此次交通安全培训,不仅有效提升了公务用车驾驶员的法律知识与安全驾驶意识,更强化了“行车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职业认知,为构建安全、规范、高效的公务用车管理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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