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负责起草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运行操作指南》地方标准,正式发布。
该标准明确了“实体公物仓+虚拟公物仓”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实体公物仓聚焦实物资产的标准化仓储、精细化维护与高效化流转,明确了资产接收标准,规范了实体仓库的功能分区,提出了资产位置可追溯的管理要求,并详细规定了涵盖资产入库、出库、借用、归还、调拨、维修、报废、盘点等全生命周期的规范化操作流程。虚拟公物仓则依托线上平台,实现资产信息的全域发布、在线申请审批与流程管控等,为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区资产调剂共享架设了高效数字桥梁。
该标准为内蒙古自治区首部专门规范公物仓运行管理的地方标准。标志着全区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调剂共享领域迈上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新台阶。下一步,将严格遵循标准化、规范化要求,依据地方标准确立的资产接收标准、操作流程、人员职责及动态评估体系,编制公物仓日常管理操作指引,制定公物仓服务监管考核细则,为全区公物仓规范化建设提供标准化样板。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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