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完成公务用车跨层级调剂“第一单”
为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能,切实做到物尽其用,解决基层无资金更新车辆的问题,近日,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协同自治区财政厅,将10台使用频率较低、不能在市区内作为一般公务用车使用的越野车跨层级调剂到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兴安盟阿尔山市等5个旗县及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示范旗县,用于基层保障中短途出差和偏远地区公务出行。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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