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三车辆服务中心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培训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是今年国家安全生产月主题。为促进车辆安全行驶工作,进一步提高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近日,局第三车辆服务中心邀请呼和浩特市交警支队赛罕区五中队警官周志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培训,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培训会上,通过向大家讲解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错误驾驶行为,为中心干部职工敲响警钟,让大家清晰认识到交通陋习和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性,提醒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不文明驾驶行为的发生。
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中心职工安全行车意识,规范了不开超速车等行车要求,坚持文明服务、准时准点,为各服务单位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车辆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