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后勤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1时10分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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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职  责

(一)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到履行机关事务工作职责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承担自治区省级干部住宅区的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三)承担自治区省级干部住宅区供水、供电、供暖、绿化美化、卫生保洁、消防值班、安保、餐饮等物业管理及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等工作。

(四)承担自治区省级干部住宅区部分物业服务社会化项目监管工作。

(五)承担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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