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9时50分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字体: 打印本页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8月30日,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11次集体学习,自治区宣讲团成员、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副校(院)长安静赜,以《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行动纲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题作宣讲报告。

1

安静赜教授从“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全面准确理解《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四个方面,对全会精神进行了系统阐释和深入解读。讲座主题鲜明,内容翔实,重点突出,为引导党员干部深入领会《决定》精神实质,立足服务保障职能职责抓好贯彻落实提供了有力指导。

2

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局各级党组织要统一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组织好学习宣传贯彻,引导党员干部准确理解《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大举措,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统筹谋划、真抓实干,扎实推动服务保障领域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机关事务力量。

3

局机关全体党员、局属单位副科以上党员干部180余人参加并聆听宣讲。


分享到: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网站支持IPv6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敕勒川大街1号 邮编:010098 联系电话:0471-4824792

网站标识码:1500000088 蒙ICP备19003057号-1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9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