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四后勤服务中心,就运行保障耗材采购项目以询比的方式,择优选择供货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 项目名称:第四后勤服务中心运行保障耗材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DSHQCG202401
3. 交货期:按采购人要求供货
4. 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供货。
5. 项目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6、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421424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采购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获取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四后勤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东街与腾飞南路交叉路口东50米)。
3.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资料或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用。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四后勤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东街与腾飞南路交叉路口东50米)
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9月6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4.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四后勤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东街与腾飞南路交叉路口东50米)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s://jgsw.nmg.gov.cn”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四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东街与腾飞南路交叉路口东50米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471-4824817、18247158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