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至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郝明金率执法检查组就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7月10日下午,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绍骋,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王莉霞在呼和浩特拜会郝明金。
7月10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在听取情况汇报后,郝明金代表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贯彻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非遗工作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要聚焦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深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全面有效贯彻实施;要准确把握非遗工作的关键点和着力点,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非遗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后,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就贯彻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情况开展实地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郑卫平,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田学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古小玉,全国人大代表王红军、敖慧然参加检查。自治区领导于立新、吴艳刚、么永波,全国人大代表巩学峰、徐建兴、吴英参加有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