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7次集体学习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4日 19时15分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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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纪学习教育安排,6月14日,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7次集体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局党组成员和部分处室、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交流发言。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宝全主持学习会议。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7次集体学习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1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对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党规制定、党纪学习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全体党员干部要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原原本本、融会贯通学习,不断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升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会议要求,要把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融入到党纪学习教育全过程。一是思想上要再统一,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引,充分认识加强纪律建设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的重要保障,更加认真自觉地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二是认识上要再提升,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党性修养锻炼、思想境界提升、作风能力转变等相结合,全方位塑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品质。三是意识上要再强化,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服务保障工作相结合,全面掌握、系统学习,真正做到全面遵规守纪。四是监督管理上要再精准,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成效体现到党员干部守纪和纪检部门执纪相贯通上,体现到党组织对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上,引导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积极作为,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局党组成员、巡视员,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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