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宣传推介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按照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遴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各地区、各部门审核推荐,经公开答辩和专家评审,拟推荐呼和浩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7家单位编制的案例为我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现将示范案例编制单位名单予以公示(附件1)。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3月2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电话、传真、邮件、信函等形式向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内容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471-4826821(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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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拟推荐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3月18日
附件下载: 2023-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拟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