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消息:1月16日,财政部正式印发《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是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发〔2023〕16号文件精神,并为内蒙古量身定制的配套支持政策。
据了解,财政部印发的《实施意见》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含金量高。《实施意见》中各项具体支持政策均有资金来源指向,为各类资金分配向内蒙古倾斜提供了重要依据,也为内蒙古争取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覆盖面广。《实施意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政策支持内容涵盖生态安全、能源资源、产业创新、农业发展、民族团结等领域。三是重点突出。《实施意见》从6个方面制定14条具体措施,包括支持自治区增强财力保障能力和防范风险能力,支持“三北”工程、创新平台和创新中心建设,支持物流业、文旅业发展,支持增强资源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支持增强农业设施和水资源保障能力,支持兴边固边等。
下一步,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23〕16号文件精神,落实落细财政部配套政策,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各级责任,为推动内蒙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