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暨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现场会精神,11月30日至12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会在赤峰市召开。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彦军出席会议并讲话,赤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田晨光致辞。
会议总结通报了全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重点任务。部分盟市进行了工作经验交流。
会议指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内容,降低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是资产节约集约运行的关键环节。全区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各类公共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积极落实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暨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现场会安排部署,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努力探索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的方向和路径。
会议要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系统观念和问题导向,始终聚焦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和节约型机关创建等重点工作,解放思想,创新实践,利用好市场机制,扎实开展各项重点任务,更加注重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系统性、协同性,谋划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高质量发展。
此次培训还邀请了国家节能中心有关专家对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进行了专题解读,安排了“公企”对接座谈会,各盟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和节能服务企业人员就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现状、问题、市场机制运用、公企合作等事宜进行了深入交流。
会后,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赤峰市党政综合楼高压固体储能供暖等项目,进一步增强了推动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各盟市、部分旗县(市、区)机关事务部门负责同志、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10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