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开展水效领跑者和绿色低碳公共机构遴选工作安排部署,11月22日,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我区拟上报国家的水效领跑者和绿色低碳公共机构进行评审遴选。
此次遴选工作充分考虑公共机构的类别、地域条件,重点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开展。经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组织动员、盟市组织申报、区直单位自主申报,全区共有57家公共机构参与了遴选工作。经过初审和专家评审,择优确定6家公共机构参与国家水效领跑者评选、10家公共机构参与绿色低碳公共机构评选。
通过开展各类公共机构节能节水创建及遴选活动,提升了公共机构参与节能环保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好发挥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