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是自治区政府直属正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主要职责
1.拟定和组织实施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规划、政策、制度,指导、监督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2.拟订自治区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定额标准并监督实施。
3.承担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相关制度和办法,指导、监督、推进全区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4.承担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地产管理工作,承担办公用房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处置维修、物业管理等工作。对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提出初审意见。
5.负责自治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工作,承担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更新、调配、处置工作,承担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车辆服务保障工作。
6.指导、协调、监督、推动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7.承担自治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厅的接待服务工作。
8.承担自治区落实省级干部待遇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9.承担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区、政府办公北区、原自治区党委办公区部分区域、省级干部住宅区及相关住宅区的安全保卫、消防、交通管理、后勤服务保障和物业管理工作。
10.承担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文印保障工作。
11.完成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入学习领会。进一步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与政治机关建设结合起来,贯穿于机关事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更好的发挥服务保障职能;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党中央精神落实落细,全力推进机关事务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各级党政机关优质高效运转提供有力保障。
2.着力提升办公用房产地资产管理效能。加强自治区本级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完成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的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权属清晰、无纠纷办公用房权属变更登记;稳步推进自治区房地产管理平台升级改造,推进盟市及以下办公用房信息平台办公及业务用房图形化数据采集、办公用房使用凭证制证等功能开发应用;完善自治区本级房地产虚拟公物仓和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处置专区建设;根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办公用房需求,充分利用闲置可调配房源开展办公用房调配工作,探索实施办公用房跨层级调剂使用,实现办公用房集约节约使用;加大闲置资产处置利用力度,拓宽房产处置途径,盘活闲置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消除安全隐患、完善使用功能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审批以及实施、验收、结算和档案管理环节的监管。
3.探索优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积极探索分散办公区域公务用车集中统一保障的实施路径,完成自治区本级两个集中办公区周边辐射区域机要应急用车车辆交接工作,实现集中统一管理。选定一批旗县级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示范点,力争2023年底60%旗县完成集中统一管理的工作目标。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从我区东、中、西部各选择1个盟市及1-2个旗县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地区,探索有效经验及做法。完善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功能,部署自治区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3.0版本,打造平台与业务融合,提高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数据精准性和完整性,为公务用车全生命周期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4.切实加强机关事务法制化建设。加快推进《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标准制定及管理办法》《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十四五”考评办法》等法律制度出台。加大力度推动立法工作,引入法律专业团队参与草案编写、专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工作,确保机关运行保障立法“立得住”“有特色”“行得通”“真管用”。以推进机关运行保障地方性立法为重点,开展机关事务法治创新试点建设,推动自治区级“法治创新先行试点单位”建设。完善内控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合理安排资金,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规模,推动形成机关事务工作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工作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5.持续提升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水平。做好专项标准、地方标准创建、标准化推广落地等工作,持续优化标准供给,聚焦标准有效实施,指导督促盟市标准化试点落细落实。加强各信息化平台整合,建设内蒙古自治区智慧机关事务综合平台。强化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公共机构能耗在线监测平台监管作用,逐步实现统一规范管理,实现互通共享使用。
6.强化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决策部署,印发实施《自治区公共机构领域碳达峰方案》,进一步做好我区公共机构领域碳达峰有关工作。将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与碳达峰行动相融合,完善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将全区70%以上的党政机关创建成节约型机关,本级党政机关100%建成节约型机关。着力推进节能改造建设,促进新能源、新产品、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探索运用符合我区实际的合同能源管理形式,开展试点建设,尽快实现合同能源管理“区本级有高标准样板、盟市有规范化示范”的目标,为在全区全面推广提供借鉴参考。
7.着力增强后勤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多层次人才队伍的建设,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通过完善用人机制、加强技能培养等途径,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压缩各项经费支出,继续组织做好自治区本级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工作。加大统筹调配经费力度,突出保障重点,聚焦质量和效益,持续优化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按照规定范围和标准提供服务;强化责任制落实,不断增强安全保卫和安全生产能力;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加强人员管理,强化防控意识,严格消杀管控,确保集中办公区各项工作安全有序稳定运转。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0家,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7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家。
局系统人员基本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员582人,退休人员499人,长期聘用人员671人,遗属人员11人。
(二)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二级预算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实有在职人员 | 退休人员 | 遗属人员 | 长期聘用人员 |
1 |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73 | 56 | 2 | 153 |
2 |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一后勤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60 | 72 | 2 | 138 |
3 |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后勤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37 | 51 | 4 | 28 |
4 |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三后勤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65 | 97 | 1 | 19 |
5 |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四后勤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23 | 0 | 0 | 51 |
6 |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一车辆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43 | 37 | 0 | 26 |
7 |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车辆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63 | 10 | 0 | 7 |
8 |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三车辆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33 | 34 | 0 | 58 |
9 |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政机关文印中心 | 公益二类财政定向补助事业单位 | 65 | 96 | 2 | 134 |
10 |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政府机关幼儿园 | 公益二类财政定向补助事业单位 | 120 | 46 | 0 | 57 |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43,294.87万元,比2022年预算收入增加7,513.12万元,增幅21%,主要是: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3,850.49万元,二是事业收入减少400.69万元,三是上年结转增加466.32万元,四是其他收入增加3,597万元(其他收入中动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241万元,幼儿伙食费收入356万元)。
年初预算收入较上年变化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局系统各家单位根据实际业务情况,申请项目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资金较上年增加约2295万元;二是本年度执行在职及退休人员绩效奖金制度,并调增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财政拨款人员经费预算增加约1444万元;三是本年度执行工会经费及福利费计提基数调增政策,财政拨款公用经费预算增加约111万元;四是是党政机关文印中心计划动用结余资金约2670万元用于改扩建生产车间;五是第二后勤服务中心计划动用结余资金约590万元用于授权管理存量房产大修;六是各单位2022年度结转至2023年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增加了约460万元;七是党政机关文印中心受无纸化办公影响,预计文印业务收入减收约400万元。
部门支出预算43,294.87万元,比2022年预算支出增加了7,513.12万元,增幅21%,增加主要原因是收入预算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43,294.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995.31万元,占比71.5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5,820万元,占比13.4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 0%;其他收入4,151.54万元,占比9.59%;上年结转2,328.02万元,占比5.38%;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43,29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13.85万元,占比53.16%;项目支出20,281.02万元,占比46.84%。
部门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各单位机构运转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等方面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3,278.3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995.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2,283.02万元。
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比2022年预算收入增加4271.81万元,增幅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3,850.49万元,上年结转增加421.32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同比增加。一是局系统各家单位根据实际业务情况,申请项目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资金较上年增加约2295万元;二是本年度执行在职及退休人员绩效奖金制度,并调增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财政拨款人员经费预算增加约1444万元;三是本年度执行工会经费及福利费计提基数调增政策,财政拨款公用经费预算增加约111万元;四是各单位2022年度结转至2023年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增加了约42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3,278.3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995.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2,283.02万元。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比2022年预算收入增加4271.81万元,增幅15%,主要原因是: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3,850.49万元,二是上年结转增加421.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同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690.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306.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机关服务、专项业务活动及机关事务管理、事业运行等相关支出。其中: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045.3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283.55万元,主要为公务用车购置等项目资金。
(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700.33万元,主要为局属二级单位基本支出。
(4)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服务(项)支出33.59万元,主要为特供项目经费支出。
(5)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项)支出16443.21万元,主要是党政机关办公区等项目支出经费。
(6)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9150.45万元,主要是局属二级单位基本支出。
(7)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支出34.24万元,主要是局属二级单位上年结转支出。
2、教育支出61.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41.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幼儿园在职人员差额经费支出。其中:
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支出61.6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38.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05.4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工资费用支出及缴交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单位补贴部分。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88.1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人员物业补贴等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645.69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二级单位退休人员物业补贴等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864.1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432.2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草原英才人员住房补贴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642.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2.91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单位补贴部分。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50.0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306.63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二级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28.28万元,主要用于局属各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57.99万元,主要用于局属各单位生育保险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844.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8.21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补贴部分。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844.67万元,主要用于局属各单位在职人员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3553.3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2955.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12.92万元,津贴补贴1558.42万元,奖金805.87万元,绩效工资1780.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45.8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22.9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0.0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8.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75万元,住房公积金628.2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109万元,退休费733.86万元,生活补助34.80万元。
(2)公用经费597.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2.36万元,印刷费21万元,邮电费23.99万元,取暖费4.3万元,差旅费28.64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培训费19.68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95.73万元,福利119.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4.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04万元,生活补助2万元,奖励金0.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70万元,奖金6.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预算。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453.5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8.15万元,减幅1.1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0万元,减幅2.62%。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预算略有减少,变化不大,主要原因是各单位统筹考虑经费使用,据实填报接待费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86.5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6.35万元,减幅1.0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226.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8.50万元,增幅4.1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代管车辆和集中管理机要应急车辆,运行费略有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1,160万元,比上年减少74.85万元,减幅6.06%,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计划为自治区本级行政单位集中统一更换公务用车56台,较上年减少3台;二是本年计划购置29台新能源汽车,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购置费用相应有所减少。
七、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预算安排项目32个,项目预算总金额20281.02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17442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283.0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556万元。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97.67万元,比上年增加111.48万元,增幅23%,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略有增加;二是财政部门核定工会经费、福利费计提基数提高,计提费用相应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901.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44.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641.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16.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4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用车52台,主要领导干部用车38台,机要通信用车35台,应急保障车辆20台,综合执法执勤用车85台,离退休人员用车10台,事业单位保留业务用车23台,自治区接待服务平台用车47台,调研用车23台,代管车辆3台,待调剂车辆6台。
截至2022年末,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37台(套),价值总计10,550.84万元,主要是:自治区信访联合接访中心智能化系统工程1套价值1,478.64万元,周转公寓智能化系统1套价值350.88万元,太阳能光热项目1套价值234.38万元,太阳能光电项目1套价值574.02万元,自治区区直机关低碳能力体系建设项目平台及设备1套价值783.90万元,电梯1套价值155.67万元,LED显示屏1套价值118.24万元,挖掘机1台价值140万元,大型文印设备29套价值总计6,665.11万元。
四、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2个,公开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2个,公开项目占填报项目的100%。公开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总计20,281.02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慧婷 联系电话:4826526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
附件: 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