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60%旗(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创建成为节约型机关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7日 09时20分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字体: 打印本页

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4部门印发了《关于公布第二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的通知》,我区共有1366家党政机关获节约型机关称号,评审通过率达100%,评审部门对我区的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截至目前,全区已有3742家旗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创建成节约型机关,占全区旗(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总数的60.1%。

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2020年以来,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制定了《自治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开展深入动员、强化业务指导、面向基层培训、制定创建模板标准、建立资金支持政策等举措,努力提升创建质量,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扎实有效开展,推动全区党政机关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有效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充分发挥了公共机构节能节约示范引领作用。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自治区全面节约集约工作要求,认真对照节约型机关创建标准,创新工作举措、提升创建质量,突出抓好基层机关和重点领域创建工作,努力推动创建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同时,要巩固创建成果,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力争到2025年底,将全区80%旗(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如期完成国家下达的创建任务。


分享到: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网站支持IPv6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敕勒川大街1号 邮编:010098 联系电话:0471-4826834

网站标识码:1500000088 蒙ICP备19003057号-1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9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