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11次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6日 18时30分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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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11次集体学习。局领导及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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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主要内容,传达了近期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和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区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勇担当、善作为、转作风、树形象的通知》。中心组成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开展了专题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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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认为,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重要讲话精神,同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统战工作的指示要求贯通起来,持久用力,学深悟透,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指导实际工作的具体思路和工作举措。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入机关事务建设中,强化法治思维,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法治能力,落实“双碳”要求,积极建设节约型机关,严格能耗定额管理,不断提升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运行水平,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推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有关要求,对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存在的“三多三少三慢”突出问题,以专题会形式,着力查找和解决机关事务系统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倡导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鲜明导向,鼓励党员干部聚焦中心,开动脑筋,身体力行,狠抓落实,把该尽的责任尽到,把该做的事情做好,不断推动机关事务各项工作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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