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行政单位无公车而长期租用车辆的问题? |
来信日期: | 2022-7-28 |
来信内容: | 领导您好,请问2021年1月29日的回信中提到的“不得长期固定租用车辆”依据的哪条法律法规呢?谢谢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回复日期: | 2022-8-2 |
回复内容: | 您好,现就您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1年1月29日,我局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租车规定”回复中提到“不得长期固定租用车辆”,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的通知》(发改电〔2016〕756号)“不得通过平台或其他方式为领导干部变相违规保留相对固定工作用车。”结合国家和自治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精神,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租用社会车辆,避免浪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