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管局等4部委印发的《关于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厅研究、并组织公开答辩及专家评审,决定推荐以下单位参与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遴选:
呼和浩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
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
包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后勤中心
包头市中心医院
包头市第一中学
现予公示。
公示期自3月22日至3月28日,凡对推荐名单有意见者,请及时向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反映。
2022年3月22日
(联系电话:0471-4826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