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推荐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遴选单位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2日 17时54分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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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管局等4部委印发的《关于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厅研究、并组织公开答辩及专家评审,决定推荐以下单位参与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遴选:

呼和浩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

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

包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后勤中心

包头市中心医院

包头市第一中学

现予公示。

公示期自3月22日至3月28日,凡对推荐名单有意见者,请及时向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反映。

2022年3月22日

(联系电话:0471-482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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