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党建工作标准体系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1日 18时53分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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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北疆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以标准化建设为牵引,以制度规范为突破口,以建立一套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科学规范的党建工作标准为目标,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实际,组织编写了《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建工作标准体系》,经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审核印发。

3.11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党建工作标准体系

该标准体系主要是依据党章和党内法规、结合工作实际梳理确定的,共分党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党支部、机关党建考核5个类别,包含党组工作规范、机关党委设置及职责、机关纪委设置及职责、党支部及委员职责、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规范等25项工作标准。

该标准体系是自治区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党建职责、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操作规程,必将对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建融合化水平、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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