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1日 19时27分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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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单位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是自治区政府直属正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单位主要职责

1.拟定和组织实施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规划、政策、制度,指导、监督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2.拟订自治区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定额标准并监督实施。

3.承担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相关制度和办法,指导、监督、推进全区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4.承担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地产管理工作,承担办公用房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处置维修、物业管理等工作。对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提出初审意见。

5.负责自治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工作,承担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更新、调配、处置工作,承担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车辆服务保障工作。

6.指导、协调、监督、推动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7.承担自治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厅的接待服务工作。

8.承担自治区落实省级干部待遇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9.承担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区、政府办公北区、原自治区党委办公区部分区域、省级干部住宅区及相关住宅区的安全保卫、消防、交通管理、后勤服务保障和物业管理工作。

10.承担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文印保障工作。

11.完成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为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内设12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资产管理处、基建工程管理处、公务用车管理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接待与服务管理处、保卫处、政策法规处、人事处、财务审计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截至2021年12月31日,核定事业编制83名,实有在职人员68人,退休人员76人,长期聘用人员160人,遗属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2848.45万元,比2021年预算收入增加2565.68万元,增幅24.95%,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了1117.40万元,二是上年结转增加了1303.13万元,三是其他收入增加了145.15万元。

支出预算12848.45万元,比2021年预算支出增加了2565.68万元,增幅24.95%,增加主要原因是收入预算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一)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单位预算收入12848.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37.75万元,占比86.6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155.15万元,占比1.19%;上年结转1557.55万元,占比12.12%;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预算支出1284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3.41万元,占比11.31%;项目支出11395.04万元,占比88.69%。

单位预算支出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后勤服务管理、保障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2693.3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135.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1557.5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352.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39.31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事务管理、专项活动、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等相关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5.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3.4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退休费用支出及缴交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单位补贴部分。

3.卫生健康支出84.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14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单位补贴部分。

4.住房保障支出70.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4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补贴部分。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31.8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24.89万元,增幅20.3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68.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4万元,增幅4.64%。公务接待费比上年预算增加主要是疫情影响因素逐渐减弱,公务接待活动逐步恢复正常,预算相应有所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63.3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21.85万元,增幅21.3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幅0%;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1234.85万元,比上年增加221.85万元,增幅21.9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购置费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本级56个单位集中统一更换公务用车且不含购置税费用,本年购置费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本级59个单位集中统一更换公务用车且含购置税费用。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95.13万元,比上年增加3.08万元,增幅1.6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略有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20.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85.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2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85.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本单位共有车辆297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用车65台,主要领导干部用车37台,机要通信车辆42台,应急保障车辆8台,执法执勤用车85台,离退休人员用车9台,接待服务平台用车50台,待处置核销车辆1台。自治区“四大班子”公务用车所有权归管理局本级,车辆运行费用由各车辆服务中心负担。

截至2021年末,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19台(套),价值总计11293.23万元,主要是:自治区信访联合接访中心智能化系统工程1套价值1478.64万元,周转公寓智能化系统1套价值350.88万元,离心式冷水机组3组价值总计198万元,离心机组变频器1套价值67.33万元,太阳能光热项目1套价值234.38万元,太阳能光电项目1套价值574.02万元,电梯11部价值总计804.31万元,车辆100台价值总计7585.6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价值总计2158.70万元,主要是大型文印设备3套价值总计1374.80万元,自治区区直机关低碳能力体系建设项目平台及设备1套价值783.90万元。

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0个,公开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0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837.48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86.3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慧婷        联系电话:4825397

第六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单位预算公开12张表。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单位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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