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四后勤服务中心,为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承担自治区省级干部周转住房和省级干部保障住房小区的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2、承担自治区省级干部住宅区供水、供电、供暖、绿化美化、卫生保洁、消防值班、安保、餐饮等物业管理及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等工作。
3、承担自治区省级干部住宅区的绿化、公共区域保洁、餐饮服务等社会化项目监管工作。
4、承担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正科级机构5个:综合科、生活服务科、变电科、水暖消防科、物业科。核定事业编制25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有在编人员20人,长期聘用人员64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185.42万元,比2021年预算收入减少555.92万元,减幅31.92%,减少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了550.26万元,二是上年结转减少了5.81万元。
支出预算1119.88万元,比2021年预算支出减少了621.46万元,减幅35.69%,减少主要原因是收入预算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一)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单位预算收入1185.4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1.08万元,占比97.1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 0%;其他收入0.15万元,占比0.01%;上年结转34.19万元,占比2.88%;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预算支出111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69万元,占比16.94%;项目支出930.19万元,占比83.06%。
单位预算支出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及自治区省级干部驻地后勤服务保障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185.2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1.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34.1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19.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517.12万元。主要用于专项服务、事业运行及其他相关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单位补贴部分。
3.卫生健康支出16.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1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单位补贴部分。
4.住房保障支出16.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6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补贴部分。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4.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小型客车1辆。
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30.19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红梅 联系电话:4824818
第六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单位预算公开11张表,项目绩效目标表1张。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四后勤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