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院内充电站燃油车依旧占位,不惧标牌提示 |
来信日期: | 2021-6-23 |
来信内容: | 局长您好,去年增加充电站标识牌后,燃油车占位情况大为改观,但最近又出现燃油车占位情况,恳请领导协调将燃油车占位情况杜绝,我们将继续为节能减排事业作出贡献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回复日期: | 2021-6-24 |
回复内容: | 您好,现就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0年6月份,针对燃油车辆占用充电桩车位的情况,我局在充电桩车位处设立了禁止占用充电桩车位的警示标志,同时派出保安人员加强管理,及时纠正燃油车辆占用充电桩车位的现象。由于党政机关办公区举办各类大型会议,开会时外来车辆较多,造成停车位紧张,有燃油车辆占用充电桩车位个别现象。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管理,杜绝车辆乱停乱放等违反党政机关办公区车辆管理规定的各类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