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为自治区政府直属相当于正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区以及自治区“四大班子”机关事务工作及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定额标准并监督实施;
2. 承担自治区“四大班子”及直属机关国有资产及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按照职能职责,承担资产的权属管理;承担自治区“四大班子”重点工程建设;
3. 承担自治区“四大班子”及直属机关新建办公用房项目的必要性审查和维修改造项目的审批工作;
4. 承担推进自治区“四大班子”及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监督盟市旗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5. 承担推进、指导、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6. 承担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车辆服务工作;
7.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省级干部住房管理的方针政策;组织拟定省级干部住房管理的政策办法;承担自治区“四大班子”、“法检两院”省级干部住房统一调配;承担省级干部保障住房和省级干部周转住房的管理;承担政府办公厅省级干部住房产权产籍管理。
8、承担政府办公厅职工住宅产权产籍的管理、承担政府办公厅系统和管理局职工住房补贴及相关事宜的管理工作。
9.承担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区、政府办公北区、省级干部住宅区及相关住宅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后勤服务和物业管理工作;
10.承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接待服务工作;
11.承担指导盟市旗县机关事务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各盟市驻外办事机构开展工作;
12.承担自治区“四大班子”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8家,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3家。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厅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处室11个,人员编制数 86人。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分别为: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一后勤服务中心、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三后勤服务中心、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四后勤服务中心、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三车辆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总数 218人。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分别为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机关幼儿园、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门诊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印刷厂,人员编制总数 98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部门实际收入总额2088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97.8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489.5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追加财政拨款约5211.5万元,其中:追加人员经费592万元(含物业补贴、艰边补贴、基本工资调标、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抚恤金等人员支出费用);追加自治区本级各单位专项购车经费370万元;追加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工作经费694万元;追加专项购车经费470万元;追加中央环保督察组工作经费15万元;追加中央脱贫攻坚工作组工作经费48万元;追加党政办公区办公用房改造维修经费338.3万元;追加机关事务管理局专项业务费506.8万元;追加党政办公区专项维修经费716.4万元;追加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专项资金1100万元;追加幼儿园购置经费53万元;追加第一后勤中心会议场租收入支出53万元;追加党政办公区运行费177万元;追加周转公寓运行费78万元;二是年中财政主管部门压缩经费713.5万元;三是年终财政注销基本支出拨款8.47万元。事业收入总额1868.0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92.09万元,主要原因是所属二级单位机关印刷厂采取各种举措,增收292万元。利息收入15.3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29万元,主要原因是各单位银行账户基本户存款增加,利息收入有所增加。
本年部门实际支出为1907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总额6673.41万元,项目支出12404.97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5209.94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953.94万元,均为本年追加人员费用支出;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1463.47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39.33万元;项目支出超年初预算1127.64万元,均为追加专项经费支出。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1,340.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0,881.3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59.07万元;支出总计21,340.37万元,其中:结余分配201.9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60.08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899.38万元,下降8.20%;支出总计减少1,899.38万元,下降8.20%。主要原因是2017年追加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活动经费2179万元,2018年无此项经费。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0,881.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97.82万元,占91.00%;事业收入1,868.09万元,占8.90%;其他收入15.39万元,占0.1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9,07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3.41万元,占35.00%;项目支出12,404.97万元,占65.0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201.4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03.66万元;支出总计19,201.4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811.98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444.38万元,下降7.00%;支出减少1,444.38万元,下降7.00%。主要原因是2017年追加了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活动经费,2018年无此项经费。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7,38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4.52万元,占28.70%;项目支出12,404.97万元,占71.3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84.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80.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16.29万元,津补贴579.51万元,奖金22.19万元,养老保险缴费244.2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45.0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3.5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2.1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81万元,绩效工资810.8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23.63万元,退休费158.45万元,抚恤金71.68万元,生活补助29.72万元,住房公积金259.8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31万元,较上年减少206.9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工资改由社保部门进行发放;公用经费504.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9.34万元,印刷费25.12万元,邮电费14.77万元,取暖费2.64万元,差旅费16.04万元,维修维护费42.52万元,租赁费35.59万元,培训费3.73万元,工会经费50.08万元,福利费51.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2.8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25万元,较上年增加308.0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机关事务管理局升格为正厅级一级预算单位,2018年预算编制人均预算定额增加,公用经费拨款相应增加。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846.3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8.54万元,完成预算的136.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19.97万元,完成预算的222.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56万元,完成预算的11.2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本年追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840万元,造成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费超预算较多;二是接待任务逐年减少,接待批次、人数同步减少,相应接待费减少,接待费完成预算较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158.5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9.97万元,占96.70%;公务接待费支出38.56万元,占3.3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9.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787.32万元,用于新任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专车及自治区本级部分单位公务用车更新支出,车均购置费13.57万元,较上年增加787.3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32.65万元,用于执法平台车辆和自治区政府省厅级领导专车及政府办公厅保留车编车辆运行费,车均运维费4.56万元,较上年增加144.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自治区政府省厅级领导专车及政府办公厅保留车编车辆运行费预算由政府办公厅划转至管理局,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变为7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38.5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38.56万元,接待97批次,共接待899人次,主要用于一般公务接待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62万元,比2017年增加76.69万元,增长70.40%。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单位升格为正厅级一级预算单位,2018年预算编制人均预算定额增加,公用经费拨款增加,相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08.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3.78万元,比2017年减少914.88万元,降低36.50%,主要原因是:2017年追加的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经费主要用于采购各类物品、纪念品等,2018年无此项采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8.87万元,比2017年减少1,771.24万元,降低78.00%,主要原因是:2018年维修改造工程较上年减少较多;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16.08万元,比2017年增加807.30万元,增长80.00%,主要原因是: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增加,委托第三方进行服务的内容增多。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18辆,主要用于自治区政府省级副省级领导专车及集中管理车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3辆,主要用于自治区政府厅级领导事务保障车辆;机要通信用车5辆,主要用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保留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主要用于自治区综合执法用车平台执法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主要用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离退休干部用车3辆,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及管理局老干部用车;其他用车34辆,主要用于局属各二级事业单位保留车辆及政通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3台(套),主要是10部电梯,3组离心式冷水机组,比2017年减少10台(套),主要原因是报废8部电梯及2套应急电源柜;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主要是文印中心大型文印设备,比2017年增加0.0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对项目库内所有项目提供了政策法规依据及测算说明,并按照年度和中期设置了项目绩效目标,同时依据项目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内容,设置项目绩效指标,对指标内容、年度指标值、中期指标值和评价结果一一进行了设定。目前,本部门尚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慧婷 联系电话:0471-4825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