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产资产处置工作,2019年5月30日下午,资产管理处组织召开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产处置工作对接会,自治区纪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等8家涉及第一批待处置房产的产权单位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对《关于公开处置在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资产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批示精神,并就资产处置工作有关问题进行研讨。会上印发了《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地产处置工作任务书》。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推动资产处置过程中的资产评估、公开处置、合同签订、产权过户等相关工作,确保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处置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