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8次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9日 17时53分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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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8次集体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宁夏和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精神和有关酒驾醉驾问题的通报。

会上,按照党纪学习教育安排,围绕“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专题开展学习研讨,局党组成员和部分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抓紧抓实党纪学习教育,坚决克服松劲懈怠、敷衍应付思想,在走深走实上下功夫,做到善始善终。一是要强化以案促学,用好违纪典型案例,逐条逐项加深对《条例》的学习领会,自觉用党的纪律规矩规范约束自身言行。二是要强化以案促改,利用身边案例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督促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法意识、严守纪法底线。三是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对照党纪学习教育各项工作安排、规定动作、目标要求,对集体学习、纪律党课、主题党日等进行梳理排查,查漏补缺,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局党组成员、巡视员,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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