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物仓创新试点建设工作通过国家验收 被授予“公物仓创新试点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8时50分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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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公布公物仓创新试点单位验收结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围绕公物仓运行机制优化领域开展创新试点建设,经单位自评、省级初评、国管局复评等程序,正式通过验收,被授予“公物仓创新试点单位”称号。

2022年9月,我局被确定为43家试点建设单位之一,围绕运行机制优化开展建设任务。一年多来,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公物仓制度流程,打造标准化实体仓,强化信息化平台运用,建立了“线上虚拟仓与线下实体仓相结合”的公物仓运行模式,推动全品类资产调剂和共享共用,不断提高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办公家具等各类资产使用效益。

截至2023年12月,公物仓共入仓资产1288件,包含办公桌椅、打印机、台式电脑等13类设施设备,其中在库773件、借出188件、划拨327件,累计保障资产数量1543台次,节约财政资金约557万元。通过公物仓平台,跨层级调剂闲置办公用房8处、闲置公务用车10台、设施设备7批次309台,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动,资产调剂使用。

下一步,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以这次试点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拓宽资产调剂范围,健全信息平台功能,着力解决公物仓“建、管、用”中的实际问题,不断强化资产盘活力度,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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