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机关单位食堂餐饮节约地方标准全面实施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5日 12时07分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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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推动党政机关在全社会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近日,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机关单位食堂餐饮节约地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区各级机关食堂全面实施《餐饮服务节约管理规范 第2部分:机关单位食堂》地方标准。

《通知》指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机关餐饮节约工作,通过多种方式组织落实餐饮节约地方标准宣贯工作,提升干部职工对地方标准的熟知度。

《通知》强调,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在认真总结提炼的基础上,推广宣传本地区、本部门机关单位餐饮节约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创建机关餐饮节约示范行动等方式,强化餐饮节约示范引领。

《通知》要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建立餐饮节约地方标准实施长效机制,实施全流程标准化管理,积极推动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按工作要求和规定时限开展检查、评估、通报等相关工作,确保机关单位食堂餐饮节约标准落地落实,更好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

通知及标准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机关单位食堂餐饮节约地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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