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处组织召开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区机要应急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工作协调会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1日 18时33分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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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机关事务“一体两翼”工作思路,推进自治区本级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工作,5月20日,局公务用车管理处组织召开了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区域机要应急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工作协调会。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区和政府办公北区19家驻区单位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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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局第三车辆服务中心负责同志介绍了中心基本情况,分享了执法用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来的保障经验。局公车处工作人员介绍了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集中管理模块的使用要求,明确了集中管理车辆“谁申请,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和“零审批”的派车模式,并对各单位就集中管理后公务出行保障范围等问题作了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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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丽从国家宏观政策、“一体两翼”发展思路出发,结合各省市及自治区盟市、旗县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现状,以呼和浩特市本级公务用车集中管理试点为例,阐述了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的优越性和必要性,并部署了车辆调整和经费划转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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