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开展2020年国庆、中秋安全检查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4日 17时50分 信息来源:​内蒙古机关事务管理局
【字体: 打印本页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两个办公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2020年国庆、中秋“双节”期间机关单位安全稳定,按照管理局工作部署,保卫处协调第一、第三、第四后勤服务中心,腾飞路派出所,武警执勤中队等相关部门,于9月8日至21日期间,对党政机关办公区和政府办公北区、东河公寓、东河小区、机关幼儿园、印刷厂、门诊部等单位的治安、消防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

检查组重点对党政机关办公区、政府办公北区、东河公寓、东河小区的消防值班室、配电值班室、变电站、消防泵房、空调机房、机关食堂、食品间等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及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治安和消防值班人员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尽职尽责,坚守值班岗位,确保通讯联络畅通。政府幼儿园、管理局第三车辆服务中心北区车队目前正在进行改造施工中,检查组对施工人员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加强“双节”期间值班工作,坚守值班岗位,做好值班巡查和记录,确保施工期间用电、防火的绝对安全。

对驻党政机关办公区、北区各部门、各单位进行消防安全工作指导,督促各单位充分重视节日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节日安全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树立“防火工作,人人有责”的思想,提高防范意识,下班离开房间时要关闭电源,仔细检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驻党政机关办公区武警部队、腾飞大道派出所、新华东街派出所、党政机关办公区和政府办公北区保安人员,进一步明确责任,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核验证件,加强巡逻,严禁无授权人员和车辆进入办公区,加强24小时值班工作,协调武警、派出所等部门共同做好党政机关办公区及东河公寓、东河小区国庆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9.24国庆




分享到: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网站支持IPv6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敕勒川大街1号 邮编:010098 联系电话:0471-4826834

网站标识码:1500000088 蒙ICP备19003057号-1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9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