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333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419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垃圾分类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始实施的提案》(第033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关于垃圾分类实施范围由点到面,由党政机关率先实施及制定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建议,符合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资源和垃圾分类中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要求。垃圾分类工作是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正在积极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国家也对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分重点、分阶段实施进行了统筹安排,设置了时间节点。2017年,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国管局等5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党政机关带头推动垃圾分类处理,提出在2017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省(区、市)直机关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已经确定的示范城市的城区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为提高我区各公共机构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认识,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2017年,我局会同自治区宣传部、发改委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的公共机构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合理制定实施方案,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7年12月我局在呼和浩特市组织召开了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政策进行了细致解读,邀请呼市环卫局的专家就如何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行了现场讲解,积极推进餐厨垃圾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置工作,完善回收处置手续、与餐厨垃圾处理企业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处置合同,努力提高餐厨垃圾处理的规范化水平。注重做好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工作,印发了3000份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发放到各盟市管理局和区直各单位,借助节能宣传周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要求盟市、区直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多手段、多途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认识,努力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项要求。国家考核组于今年1月开展了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考核,我区已初步完成区直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支持配合,强化部门联动,积极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早日实现。

垃圾分类工作任重道远,需要党政机关作好表率,需要各有关部门联动配合,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提升文明水平。我局作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充分调动党政机关开展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党政机关成为垃圾分类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在促进垃圾分类工作中充分发挥出示范引领作用。

感谢贵委对党政机关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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